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(第二次)更正公告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.07.07 访问量:1997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(第二次)更正公告
各投标人:
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(第二次)(以下简称本项目)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:
1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7-实施经验评分细则原文内容:投标人具备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食堂食材类似配送项目的业绩(资格业绩除外),以合同(协议)对应的银行收款累计金额为准。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,最高得15分。
注:(1)提供合同或中标(成交)通知书扫描件;(2)提供对应的银行收款回单。扫描件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的视为未提供。
修改为:
投标人具备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食堂食材类似配送项目的业绩(资格业绩除外),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,最高得15分。注: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。
2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★(四)投标一览表-备注
备注:
1.以元为报价单位的,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,以折扣率报价的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。
2.以上报价中折扣率报价不能超过2.5折,即折扣率报价必须小于2.5;抵(质)押物提供人为个人,且抵(质)押物为住宅的和抵(质)押物提供人为个人,且抵(质)押物为商业的报价不能超过第五章报价要求得最高限价。
3.投标文件正、副本中应附有《投标一览表》,且需另外单独密封1份。
修改为:
1.以元为报价单位的,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,以折扣率报价的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。
2.投标文件正、副本中应附有《投标一览表》,且需另外单独密封1份。
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
招标人: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
招标代理机构:四川东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